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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城建项目废旧材料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6-26 16:01:4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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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城建项目废旧材料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城建项目废旧材料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潍政办发〔2006〕125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潍坊市城建项目废旧材料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潍坊市城建项目废旧材料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废旧材料设备,是指改建、扩建、综合整治等城建项目中需要更新的路灯、变压器、护栏、信号灯、交通标志、人行道板、路缘石、绿化苗木等可重复使用或经过翻新后可以利用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城建项目废旧材料设备属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买、截留、挪用。

  第四条 凡改建、扩建、综合整治等城建项目中涉及废旧材料设备的,由原来产权管理单位会同项目建设单位、财政部门在项目招标前进行摸底,并分类登记造册,专项管理。

  第五条 废旧材料设备的收集、整理、运输及临时保管原则上由原产权管理单位负责,因此产生的费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集中支付。

  第六条 承包商擅自截留、变买、挪用以上物资的,一经查实,在项目竣工结算价款中扣回。

  第七条 确需翻新、改造后才能使用的设备和材料,由原产权管理单位负责实施。翻新及二次安装费用根据相关标准编制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据实拨付。

  第八条 废旧材料设备主要用于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的改造和城区次干道建设。

  第九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材料设备进行拍卖,拍卖款项上交财政。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04-04-22

教语用[2000]3号


  2000年9月10日至16日为第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1998、1999年两届推普周活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各行业系统积极行动,广大群众热情参与,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在增强全社会语言规范意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在组织前两届推普周活动的过程中积累了经验,初步形成了各部门相互支持配合的协作关系,为今后开展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活动奠定了基础。 为搞好第三届全国推普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国推普周活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大力推广普通话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性、迫切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公共交际中说普通话的风气,推动推广普通话工作向纵深发展。中宣部、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语[1998] 17号)和中宣部、教育部、人事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1999] 2号)的精神在今后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活动中应继续贯彻执行。

  二、第三届全国推普周活动主题是“推广普通话,迈向新世纪”。2000年是世纪之交的一年,推普周的宣传活动要体现推广普通话工作为中华民族在新世纪实现伟大复兴而服务的宗旨。推普周期间要集中宣传新世纪国家普及普通话的基本目标,即2010年以前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普通话,21世纪中叶全国普及普通话。为实现这个目标,要求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在2002年左右率先达到初步普及的目标。要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的经常性活动,积极学习和自觉使用普通话,为实现推广普通话的目标而共同努力。

  各地可在推普周期间举办以“推广普通话,迈向新世纪”为主题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群众广泛参与的征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语言基本功大赛、普通话大赛以及街头宣传咨询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学者和推普工作者撰写文章,广泛张贴推广普通话的宣传画。

  三、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宣传、教育、人事、广播影视、文化和语言文字等部门,要切实重视并认真组织推普周活动。宣传部门和广播影视部门要把推普周列入宣传计划;教育系统主要在校内组织并在周假日组织师生参与社会宣传活动;广播影视部门除做好宣传报道外,还要播出各种推广普通话专题节目;文艺工作者可演出推广普通话的文艺节目;人事部门要鼓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在广大指战员中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对于加强部队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要把推普周活动的组织工作落到实处。各级语委要在征求宣传、教育、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推普周活动方案,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综合部门或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为推普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证。各级语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普周活动。

  四、推普周活动要和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推普周活动的意义在于通过推普周的集中宣传,促进推广普通话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要全面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逐步建立以中心城市为重点,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学校为基础,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的工作格局,逐步使普通话普遍成为校园语言、公务用语和社会服务规范用语。开展推普周活动应重在基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在各级各类学校普遍深入地开展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让每个教师和学生都知道“普通话是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自觉地做普及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积极分子。要发动铁路、交通、金融、邮电、卫生、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行业的基层站、车、场、店、所、园,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在推普周期间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五、第三届全国推普周活动的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

  教语用[1999]2号文件的附件《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在第三届推普周活动中可以继续沿用。如需根据地方具体情况略做调整,应事先征得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意。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或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6月底以前将本地区开展第三届推普周活动的方案报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10-66097030,66097038;传真电话:66096681。

民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安置农场的场员转为农工后其工龄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摘录)

民政部 劳动人事部


民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安置农场的场员转为农工后其工龄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摘录)
民政部、劳动人事部


批复
贵州省民政厅:
你厅一九八二年二月十六日(82)省民社字第30号《关于安置农场老场员转农工后工龄如何计算的请示报告》收悉。经我们研究,答复如下:
一、安置农场的场员转为农工后,其连续工龄应从转为正式场员之日起开始计算。



198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