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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废止《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时间:2024-07-13 00:02:1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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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废止《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17号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信息产业部决定,1993年9月11日发布的《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1995年11月10日发布的《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自2001年12月11日起废止。


部长 吴基传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印发泰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达标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达标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5〕14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绿色泰州建设,加快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步伐,市政府根据《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泰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达标考核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希在今后工作中,依照《办法》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日







泰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达标考核验收办法



一、总则

1、为全面推进“绿色泰州”建设,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根据《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体系》和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小康社会建设森林覆盖率考核指标为《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体系》所确定的20%,本办法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实施。

二、技术标准

3、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及四旁树的覆盖面积)/土地面积×100%。[l1]

4、有林地:附着有森林植被(包括乔木林和竹林)、郁闭度大于0.20、连续面积大于0.067公顷的林地。

5、灌木林地:附着有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厘米的杂竹丛,以经营灌木林为主要目的或专为防护用途,覆盖度在30%以上、连续面积大于0.067公顷的林地。其中灌木型经济林属于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

6、农田林网及四旁植树折算面积:是指达不到有林地标准的农田林网及在路旁、水旁、村旁、宅旁栽植的零星植树折合面积。具体折算标准参照省里统一规定。

7、主要林业术语概念、技术标准等根据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森林资源测算

8、市级森林覆盖率基础数据以江苏省2005年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为依据,以后各年的数据根据年度森林资源消长情况测算;各市(区)森林覆盖率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2005年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结合分类区划界定数据、历年造林实绩、采伐情况等数据进行测算;乡镇森林覆盖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自行组织森林资源二类普查的基础上测算,各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普查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督查考核。

9、乡镇人民政府森林覆盖率的测算需在以下条件下进行: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基础资料,分地类、林种、树种统计各种森林资源面积;绘制1:1万比例尺的森林资源现状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绘制),图中标示森林资源分布位置、林种、树种、小班号等。

10、各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查核乡镇森林覆盖率时严格把握乡镇森林覆盖率加权平均应等于市公布的各市(区)森林覆盖率的总体原则。

11、乡镇测算的森林覆盖率基础数据经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12、森林覆盖率不达标的乡镇需以20%的森林覆盖率为目标,制定台帐式年度造林计划,与基础数据一并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13、各乡镇组织植树造林的新增造林面积,必须及时完善档案资料和图片绘制;所有林木采伐必须登记备案,其中纳入限额采伐管理的林木资源应依法办理采伐许可证,据此绘制年度森林资源消长动态图表。

四、考核验收

14、乡镇通过全面普查认定森林覆盖率达到20%,可向各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包括: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验收申请书、全部森林资源基础资料、森林资源分布现状图。

15、各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接验收申请后15日左右组织专门工作组开展实地验收。验收达标的由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申请,附森林资源基础资料、森林资源分布现状图和市(区)验收卡片、验收成果报告,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确认,并对森林覆盖率达标乡镇适时公布。

16、乡镇人民政府在森林覆盖率建设达标后,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森林资源的抚育管理;市(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有长期监测资源消长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开展监测验收,对各种原因造成的森林覆盖率低于20%的乡镇,重新纳入不达标乡镇,按程序重新实行考核验收。

五、附则

17、森林覆盖率达到20%的指标为省小康社会考核指标,如有变化,仍以省定标准为准。县(市)城镇按照城市绿化覆盖率40%的标准执行,不在本办法考核之列。

18、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由泰州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台办关于加强海峡两岸广告交流管理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台办关于加强海峡两岸广告交流管理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务院台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台湾事务办公室:
近年来,海峡两岸的经济交往与合作有了新的进展。为了适应两岸关系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两岸间的广告交流,根据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形势以及台湾的实际情况,现就两岸广告交流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台湾企业和个人可以在大陆发布企业广告、商品广告和寻亲广告,其它广告不得在大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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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台湾企业和个人在大陆发布的广告,实行在代理、发布前集中审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负责广告审查的具体事务,并对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代理或承办台湾企业和个人广告业务的大陆广告公司或广告媒介单位,应在签订广告合同之前,向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申请广告审查。通过审查的,方可签订广告合同。发布的广告内容,应以审查通过的为准。
四、中央电视台(不含第四套节目,下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国内版)、解放军报、《求是》杂志,不得发布台湾企业广告和商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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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广告管理法规的规定处罚。
附件: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简介(略)



199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