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无线防护报警系统设备管理办法(暂行)
铁道部
列车无线防护报警系统设备管理办法(暂行)
1995年12月12日,铁道部
一、使用办法
(一)机车报警设备
1.机车出入库
(1)机车出库前,维修人员应检查报警设备控制盒、电源箱接线有无松脱,发射键防护罩有无破损,并按压自检按纽,对设备进行自检,最后由司机在“设备出库记录”单上签字。
(2)机车入库时,由维修人员检查报警设备是否完好,并与司机办理交接手续。如有情况应由司机提出书面报告。
2.列车运行
(1)列车运行中遇到危及本列或其它列车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司机应立即紧急停车,同时使用报警设备发出报警信号,并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向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报告情况(车站值班员收到报警司机的报告后,应立即向调度员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做好列车防护工作。
(2)收到报警信号的机车司机必须立即采取急停车措施,并按规定做好列车防护工作;此时一般不得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联系,以防影响发出报警信号的司机向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报告情况,原地等候调度员下达的命令。
(3)调度员根据发出报警信号机车司机或车站值班员的报告,应立即组织救援,确定行车方案,指挥列车运行。
(4)当危及列车运行安全的情况消除后,发出报警信号的机车司机方可解除报警信号,并按调度员的命令行车。
(二)有人看守道口报警设备
1.每班道口值班员上班时,必须检查报警设备、电源及连线是否完好,发射键防护罩有无破损,按压设备上的自检按纽对设备进行自检,并与上一班值班员办理交接手续。
2.在道口管内发生影响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的事故时,道口值班员应立即按动报警按纽,发出报警信号,然后用有线电话向车站值班员报告道口名称,事故现场情况。
3.在事故清除后,道口值班员应拔出报警按纽,解除报警信号,同时应向车站值班员报告。
4.如停电或其它原因报警设备不能使用时,道口值班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维修人员必须马上到现场处理,恢复设备正常使用。
二、维修方式
(一)在电务段无线检修所(或维修中心)设报警设备工区,配置专用仪表、屏蔽室,负责报警设备故障修复,定期对设备进行测试及调整。
(二)报警设备的日常检修由无线列调检查工区代管,主要负责设备的拆装及移设,机车设备出入库检查、试验、故障设备的更换及将故障备送报警设备工区修复。
(三)道口报警设备由无线列调检修工区代管,按列车无线调度电话车站台维修方式检测和维修。
(四)维修人员参照无线列调定员配置。
(五)其它可参照铁电务[1993]第15号文公布的《铁路无线通信技术维修规则》中第八篇“第263-264条、第266-274条、第281-282条、第287-288条、第294条”的规定办理。
三、其它
(一)报警设备产权归电务段,由电务段负责管理、测试及维修。
(二)事故分析权归局(分局)安监室。自动记录读数器平时由安监人员保管,修改和查询应在安监人员监督下由工区专门人员具体操作,并有文字记录。
(三)使用报警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报警设备是关系行车安全的重要设备,只有当班的机车司机和道口值班员在紧急情况下才有权使用,严禁其它人员按动报警按纽。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铁道部电务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育部关于坚持标准,保质保量推进“两基”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坚持标准,保质保量推进“两基”工作的通知
在本世纪内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的目标,是党的十四大确定的一项战略性任务。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多年来的共同努力,截至1998年底,全国实现“两基”地区的人口覆盖率已达73%。
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两基”工作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任务:一是“两基”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尚未实现“两基”的地区,推进“两基”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二是有些地方特别是二片地区有的省份,有降低标准、追赶进度现象。三是一些地方存在着教育经费投入政策不落实、拖欠教师工资、初中辍学率居高不下等突出问题。四是初中学龄人口高峰的到来,将给“两基”工作带来新的巨大压力。五是一些已经通过“两基”验收的地区出现了指标下滑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两基”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将‘两基’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2000年‘两基’目标的实现和达标后的巩固与提高。”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原则,打好“两基”攻坚战,确保2000年按规划、按标准实现“两基”目标
在整个教育发展中“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不能动摇。二片地区特别是几个人口大省,要继续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再接再厉,打好“两基”攻坚战,确保2000年按质、按量实现“两基”目标。要注意纠正不顾基础、不顾条件,为赶进度盲目调整规划,忽视质量,突出达标的现象。根据《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2010年全面实现“两基”的要求,我国“两基”工作在2000年实现“双八五”基础上,2010年覆盖人口地区达到95%,各地要从实际出发规划“普九”进度。不能为赶进度而降低标准。三片地区的“普九”、“普初”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也要按规划实施,按程序推进。
二、强化政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当前“两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义务教育投入不足、拖欠教师工资、初中辍学率高是当前“两基”工作的薄弱环节。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要按照国家有关教育经费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确保地方财政对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并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
要进一步依法足额征收、严格管理并合理使用城乡教育费附加。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乡征、县管、乡用,确保完全用于教育。要依法开展群众教育集资,制止中小学乱收费。
要通过建立县级财政统筹发放教师工资的机制,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各地要采取思想发动、困难补贴、行政措施和法律约束等手段,控制初中辍学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逐步改革农村初中教学内容和方法,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真正做到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用得上,根据每个人的实际和所长得到发展。
三、未雨绸缪,注意解决初中学龄人口高峰问题
随着80年代末人口出生高峰逐步转向初中学龄阶段,从现在起到下世纪初,全国各地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普遍面临着初中入学高峰,这将引发校舍、师资、经费等一系列问题,给“两基”工作带来新的巨大的压力。各地必须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对策,及早规划,落实到县、乡。规划要充分挖掘现有校舍、师资潜力,既要考虑初中学龄人口高峰期适当扩大学校规模问题,也要注意到高峰期过后资源的充分利用问题。要用改革的精神寻求解决初中学龄人口高峰问题的新思路,统筹安排和综合利用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校舍和师资。要充分利用“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款和配套资金弥补初中在校生高峰期教育经费的不足。
四、认真抓好“两基”达标后的巩固与提高工作,不断提高“两基”整体水平
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是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地要认真贯彻我部《关于认真做好“两基”验收后巩固提高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基〔1998〕8号),从实际出发,通过年检、复查等方式,认真抓好“两基”验收后的巩固提高工作。多数地区要以巩固原有评估验收项目的指标要求为重点,充实现有办学条件、巩固普及程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中城市、少数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较好、“两基”基础较巩固的地区,可制定切实可行的提高内容。对大中城市薄弱学校,农村初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扫除妇女文盲和流动人口文盲等薄弱环节,应加大工作力度并实行倾斜政策,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整体办学水平。
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两基”验收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以贵在求实、重在推动的精神,认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已实现“两基”的地区要注重“两基”成果的巩固提高,凡“两基”验收后不能保持指标要求的,先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仍不能保持指标要求的,撤销其“两基县”称号。对二片地区要加大“两基”实施过程和达标验收的督导检查,严格检查标准,严格验收程序,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现象。对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能通过验收。对三片地区,要通过督导检查给予具体的帮助、指导。督导检查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各地要将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报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